各支部(总支)、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中组建联合党组织的通知》(岳组字〔20xx〕218号)文件精神,依据各支部组建联合支部的请示,经镇研究决定,同意成立组建联合支部。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头陀村—头陀镇镇直机关联合党支部委员会。
书 记:
副:
委 员:
联络员:
二、同意成立西美村—头陀镇财政所联合党支部委员会。
书 记:朱
副:
委 员:
联络员:
三、同意成立虎形村-头陀镇卫生院联合党支部委员会。
书 记:
副:王
委 员:
联络员:
联络员:
头陀镇委员会
2X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