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强拆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涉及暴力拆迁、侵犯人身权利、损毁财物和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追究相关机关的法律责任。请保持冷静并依法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一、非法强拆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取暴力的手段对房屋进行拆迁的,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暴力拆迁涉及哪些违法点
(一)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绑架被拆迁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等等。
(二)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三)监督管理部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等。
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在掌握相关证据后,被拆迁人可以就此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相关机关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一定保持沉着冷静,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依法请求赔偿。
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非法强拆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于采取暴力手段对房屋进行拆迁,并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的情况,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被拆迁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相关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请保持冷静,依法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