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这一条,在进行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出轨方不同意情形下不能使出轨方净身出户。
一般而言,有婚外情的一方,为了让自己婚外情感有足够物质保障,往往会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一旦实施了上述行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是可以少分或不分,即可以达到净身出户的法律效果。
一、已经离婚了还可以再次要求分割以前的财产吗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了,是不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情形的,在离婚一年内是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财产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