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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前妻生了别人的孩子,现在复婚孩子要如何才能迁到我的名下,要哪些手续?

来源:44游戏网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您可以先不同意离婚,然后努力挽回。我国只有两种离婚方式,如果过您不同意离婚,男方只能到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据材料。相较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更多的解决夫妻间有争议的问题,如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多少、子女抚养权归谁或债务该如何承担等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男方,诉权是受到部分的。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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