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传唤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只经一次传唤不能适用拘传。传唤的方式必须使用传票,少于两次的传唤,以及两次口头传唤或一次口头传唤、一次传票传唤的,均不得适用拘传。
一、传唤不去有什么后果?
1、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非必须出庭的被告,经传唤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或者延期审理。
二、拘传的相关规定
1、根据具体案情而决定会发几次传票,法律对此没有规定;
2、如果是原告不去,按撤诉处理;
3、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