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发现网站的,建议通过网络直接向举报。至于举报是否有奖励,国家没有规定,请向当地警方咨询。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关于“开设赌场”的行为,我国司法解释还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应构成“开设赌场罪”,而不构成罪。
法律客观:
《浙江省举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
第六条
对符合上述奖励范围的举报有功人员,根据举报提供信息要素的详实准确程度和查获案件的性质、情节及影响程度,分别给予以下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
涉赌违法犯罪活动:
属一般治安案件,给予100至500元奖励或按当场查缴赌款额5%以下奖励;
属一般刑事案件,给予501至3000元奖励或按当场查缴赌款额10%以下奖励;
属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即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0人以上或当场缴获赌款现金20万元以上,给予3001元至10000元奖励或当场查缴赌款额15%以下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