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在我心中演讲稿范文
法律时时刻刻伴在我们身边,大家不能违法。如果违法了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的好学生。
记得有一个交通事故深深记在我心中;星期五,我打开电视看见了一条重大的新闻。有一名醉酒的女人因为她失恋了所以在酒吧里喝了很多酒。她开着一辆QQ车在马路上奔驰,在一个交叉路口撞到了一位上了点年岁的老人。两人都晕倒了,最后,被一位发现,送进了医院。得知那位上了点年岁的老人就这样死了。那位女人也身受重伤,医生对说这位女人是酒后驾车。法官说:“这位女人要坐牢。”
从这件事中我知道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能开车。
我想告诉大家,不能喝太多酒,也不能酒后驾车。要做一个有道德、遵守交通法规的一位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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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在我心中”。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20xx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的规定,与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要把握和深刻领会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要全面掌握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深刻理解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意识、公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更在我们的心中。
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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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一向都认为理我遥不可及。
可自从开了昨天的班会后,忽然发现一直在我身边,只不过没有注意而已。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
首先,我们要知法。为让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识法律。我国设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作为我们中学生因该积极地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主动投入到普法活动中去。
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会使用法律来保护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我国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隐私权、平等权、政治权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我们青少年作为社会的公民,也有和成年公民平等的权利,人人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作为公民不仅享受自己的权利而且应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维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等。
不仅自己要懂法、知法,还要向自己的同龄人和家人宣传自己做所了解的法律法规,让自己的同龄人知道,青少年正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法律保护着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也应该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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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
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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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承载着最大,她根植于法律源头,她有形又无形,她和我们关系万缕千丝,却又少为人们适用。原本这可以是一个元宵节灯会上的普通谜面,但她的至高无上,让人们敬而远之,以至于忽略了她几经风雨的修正,始终只为"人民"二字。这个谜面就是,尊贵而平实的,属于我们的。
赋予了我们最基本的义务与权利。就如同宙斯之盾,矗立于地面,就是行为之界;放诸于战场,就能阻挡越界之矛。
宙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天神,他的盾在天阻剑,触地成墙。我们国家的宙斯就是人民,包括每一名普通合法公民在内的"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权力,人民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有知识分子、农民、企业家、文体明星、洗脚妹等等,她承载的是最广大的,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的全国有权对做出修改,只有这样的全国会有权对做出解释。
说到的制订,我们可以放眼认识一下其他国家。如美国的,它制订之初经由大小诸州116 天的激烈讨论产生,但是其制宪会议的55 位代表,有9 人是种植园主,有15 人是奴隶主,有14 人曾任法官,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律师,有29 名代表受过高等教育,是一场小部分新旧阶级领导者为主的势力较量的结果。最终,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旧贵新宠的意愿在之中得到充分表达。然而,"资产"之列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依然是没有"资产"的。而我们的,其"人民"的范畴却覆盖了绝大多数有和没有"资产"的。在这一点上,我们的更有代表性,更值得尊敬。
我们的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这副久经打造的盾牌上呈现出的时代智慧。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她记载着1840 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犹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图腾。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正因为如此,这样的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
这副信仰的盾牌,释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铸就的是权力的牢笼,看不到却又无处不在。
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虽然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第三十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举措可以违背的基本条款。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情系于民,利谋于民,权用于民"应是一切公权使用者的座右铭。正如,镌刻在"南通市政务中心"的入口处"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它时刻告知着办事群众这里"服务行政"的理念,也时刻警示着工作人员这里"以人为本"的归宿。
公权力如何行使,不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美国一个叫B ·盖伊·彼得斯的学者认为,只要有一个不完美的,人们就会持续不断地寻求理想的治理形态。如果这里的人们可以代表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那这句话恰巧与我们不谋而合。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正是我们寻求理想治理形态的路径,"群众路线".正如,"政务服务中心"这个接待群众最多最直接的机构,为了更好地实践"服务行政"的理念,每月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并公布结果。公布的结果受到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注,他们不但希望了解满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满意的是哪些问题,如何才能不再发生。这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美国联邦最高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
"人民"创造了我们的,但不能奢侈地躺在这最终之盾的庇护下,一劳永逸,等待折断的长矛,那样即使矛头掉落也能伤到自己。能量的释放,地位的巩固,依赖我们对它的信仰和维护。作为人民的一份子,我们不能因为惰于行使,而放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力躺在历史的长河中锈。我们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造就一个有容忍雅量的"公",带领引导一群积极参与的"非公",疏通""之路上的障碍,建造更多的道德之墙,树立更多的律法之门,在堵与疏之间筑起公平秩序之城,维护我们的尊严,这是我们能为她做到的,谁都没有借口把自己排除在维护者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