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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3篇)

来源:44游戏网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如下:

  第一条合同约定的具体维护保养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维护保养服务范围(设施)一览表:

  序号服务范围(设施)约定情况序号服务范围(设施)约定情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防排烟系统

  2喷淋系统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3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9消防通讯事故广播

  4泡沫灭火系统10移动灭火器材(不含维修年检)

  5气体灭火系统11技术咨询

  6防火分隔系统

  注:表中“约定情况”栏有此项委托的标明“有”或文字说明,没有的标明“无”。

  4、维护保养服务形式及内容:按《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修、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及约定的技术咨询服务事项。

  第二条维护保养服务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的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为____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维护保养服务费用:¥____ /年,(人民币____元整)。

  3、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将年度服务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乙方户名:____,开户行:____,账号:。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本合同范围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消防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以及进行维护保养的工作条件,以便于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保养。

  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3、甲方应确保甲方人员不发生由于失职或操作不当等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

  4、乙方在维修服务工作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甲方交给乙方维护的消防系统各种设备和设施应完好有效,并由乙方认可;若系统存在明显的故障和损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需委托乙方解决,其费用另计。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需对消防设备进行整改,增减或移位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维保时如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由甲方负责购买,如需委托乙方购买并对设备或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甲方应另付费给乙方。合同期内由于甲方保安措施不严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消防设备丢失或损坏产生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定期对本协议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原始记录分别由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出具维护保养报告给甲方做记录。

  3、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

  4、乙方在维护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及时向甲方提出了整改建议,如甲方在向上级请示阶段或甲方不愿意维修和更换部件,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法规的一些相关技术咨询。

  第五条其它

  1、对于较大的故障维修项目,乙方应提出详细的维修方案并报甲方同意后实施。在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修复。

  2、更换常用易损件用一般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3、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

  第六条争议: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效力或履行发生的纠纷,双方商定,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项目履行地人民起诉。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除非双方协议将协议终止,若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延期或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及时协商解决。

  第甲方现场负责人为:_____,联系电话_____;乙方项目负责人为:_____,电话_____,技术负责人为_____,电话_____,办公电话_____;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本合同书壹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乙方:________

  甲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塔吊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基本情况、维护保养期限、合同总金额

  1、设备基本情况: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塔吊设备共2台,型号均为波坦MC170A-2C,生产厂家为张家港波坦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现在使用地点为宁波市甬江特大桥施工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2台均为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第二条: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为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乙方负责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乙方每月对每台塔吊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3、维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现场的人员维保服务,不提供任何维保所需的零配件。

  4、维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须采用100%原厂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同时在维保时提供两名相关人员协助操作。

  第四条:塔吊原技术资料、图纸、维保记录等的提供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一整套塔吊从开始安装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厂原始资料、安装调试记录、维保记录、电气和机械的零配件更换记录的复印件,同时告知乙方厂家的维保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彻底的解决各种现场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维保的具体项目和时间。

  第五条:维保前甲方的相关准备工作

  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实地查看,针对现在塔吊的使用情况,乙方提出以下在维保协议签订前甲方必须完成的相关准备工作如下:

  1、整机检测:由于塔机整机已经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委托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塔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合格证明,以确保机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隐患。

  2、现有问题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对塔机上的所有机械结构进行一次检修,将所有现在塔机上缺少的安保设施完全恢复,同时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气柜、箱、线路等进行一次彻底整改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3、双方对现存问题的共识:乙方经过了解和实地查看,对塔机的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现象很重视,考虑到未来对塔机使用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甲方和制造厂家联系并从根源上解决此问题,如果此问题未得到最终彻底解决,由此(即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更换电阻、停工)和连带损失(如烧坏电机和电气线路、因更换电机长时间停工)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对乙方的维保工作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维保工作中的任何细节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异议并及时告知乙方。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维保期间乙方人员提供食宿。

  (2)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时间安排等以辅助乙方的维保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维保过程中及时提供给乙方原厂生产的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货不及时或配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督促塔吊司机遵守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并随时告知乙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如隐瞒设备真实运行情况使设备带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维保不到位,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违规问题不能彻底杜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有权提出维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计划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采购,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零配件无法及时供应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有权提出每月定期维保的时间和项目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维保期间的工作安排,如甲方无法及时配合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维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每月两次定期对塔吊进行维保,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乙方维修人员应在四小时以内赶赴现场进行及时处理。

  (2)乙方有义务督促甲方对于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等进行定期检查,但这些项目并不属于乙方的维保工作范围,所以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于在维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时解决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义务对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保工作中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记录并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乙方维保金时,乙方将暂停所有维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维保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维保金和(或)暂停所有维保工作,暂停维保工作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因塔机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

  (2)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3、除以上条款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的违约金。

  第: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经双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书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个月的预付维保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甲方的消防系统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灭火的功能,保障该店设施、设备及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我国《消防法》及其有关规定和本市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店的消防系统检测委托给乙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工程名称:

  维保范围、维保面积(㎡)

  二、维护保养项目: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服务。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感温探测器、警铃、控制模块、手动报警按钮触发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等。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联动控制台、排烟风机、防火卷帘门、防火木门等系统。

  3、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系统;

  4、消防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的消防栓、水泵、水泵接合器、安全信号阀等。

  5、自动喷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喷头、系统控制阀、喷淋水泵等。

  6、防排烟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消防通讯、应急广播系统;

  三、维护保养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认真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2、制定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均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4、提供合同范围内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手续。在维保及修复过程中,如因以上资料不齐或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修复,并承担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当故障维修需要甲方提供零配件或经费支持时,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如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在1个月内未能完成故障维修任务时,应书面说明原因并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6、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需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将情况向当地消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维护保养期内甲方因经营方式变更需要重新装修,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价格经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施工)。

  9、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10、有权核查现场维护保养人员执业资格。

  11、乙方到场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免费提供乙方进行维护时的所需的水电气及登高作业工具等设施。

  12、甲方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为

  13、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及时间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14、维保单位在第一次进场维保前,应对合同维保范围的所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测试。如因甲方原因,现场不能进行测试,导致在后期维保过程中出现问题以及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对于测试所暴露出的问题,不在本维保合同维护范围之内。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相应从业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护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护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执业人员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3、出具真实、规范的维护保养记录,并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维护保养机构印章。

  4、及时向甲方出具维护保养记录或问题反馈意见书。

  5、不得转包、分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

  6、在维保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及时到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对整个系统进行综合检查达到正常运行。

  7、乙方委派____________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为

  8、乙方应在每月将维保记录作书面报告给甲方存档。

  9、乙方如发现设备明显故障和潜在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若需维修和更换设备、材料及时告知甲方。其维修更换材料费、设备费和大型器材的拆装搬运费由甲方审核后承担。

  10、维保单位在第一次进场维保前,应对合同维保范围的所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测试。并出具测试记录报告,且应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11、维保频次:____次/年,每____月至少一次。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维保费用:采用按年度包干价执行

  按每年人民币:______圆整(¥:_______元整),此费用包括维管的人工费、技术费、检查费、差旅费、税金及安全费等所有税用。不包括设备材料费用,如发现设备、材料损坏,在无法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视情况认定购买损坏的`材料、设备;维保频次超过____次/年后,按____元/次收费。维修材料费在人民币:佰元(¥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超出人民币:佰元(¥元)的由甲方确认后承担。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按半年支付。即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半年界满后,乙方凭和维保记录,由甲方负责人员签字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款人民币大写:圆整(¥:整),下一半年依此类推。

  3、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为期年,合同有效期满后如无续签,合同自动失效。

  七、违约责任:

  1、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义务,在维护保养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或转包、分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检测合同。

  2、乙方未能依照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导致消防设施质量问题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由此引发的损失及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4、如乙方完成维保工作并提供维保记录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护保养费用,每季度按未付款部分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履约不诚信不负责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和造成其他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因乙方维保不及时等原因被消防主管部门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如发生意外事故(雷击、地震、山体滑坡等天气原因灾害以及晒水喷头自爆、电气短路或人为损坏等),由此引起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接甲方维修通知,如乙方不按时维修,三次不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须任何赔偿。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甲方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更换或改造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更换或改造过程中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有权终止维保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仲裁机关仲裁以及向起诉的方式解决。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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